Ceftazidime-avibactam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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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使用於病人有下列條件之一,且經感染症專科醫師會診,確認有carbapenem抗藥性革蘭氏陰性菌感染之可能或明確證據而需使用者;申報費用時需檢附會診紀錄及相關之病歷資料:
- 複雜性腹腔內感染
- 複雜性泌尿道感染
- 院內感染型肺炎
- 其他臨床感染症懷疑為對 carbapenem 具抗藥性之感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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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經感染症專科醫師會診確認使用者,以經驗療法使用後細菌培養結果,若非對 carbapenem 具抗藥性,則限定使用7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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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不得超過14天,如因臨床需要而確有延長治療之必要,需經感染科醫師再照會評估認可,且照會紀錄應留存病歷備查。